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挖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途径,李沧区司法局联合李沧区法院、虎山路街道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出台了《李沧区人民法院、李沧区司法局、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共建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综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虎山路辖区推行诉源治理试点工作。
一是畅通纠纷化解渠道,构建法治服务平台。李沧区司法局与李沧区法院、虎山路街道充分进行资源整合,形成“部门联动”大调解格局。借助街道“有事来商量”议事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体系、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坚持矛盾化解关口前移、源头预防,设立虎山花苑“邻里小院”巡回法庭,共建“法和情致”一体化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性服务平台。同时,李沧区法院在虎山路街道各社区设立诉讼服务站,及时将诉前调解案件导入社区调委会进行调解,建立完善的调解台账,并设立司法确认案件快审通道。
二是配强纠纷化解队伍,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着力构建调解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化解队伍。利用辖区律师事务所、公检法等政法资源较为集中的优势,联合6家律师事务所、15名社区法律顾问成立法律工作者联盟,参与街道“法和情致”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运行,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服务,同时对群体性纠纷、重大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和应急处理。引进社区“1 1 n”(1个司法行政工作室 1名法律顾问 n个人民调解小组)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参与社区平台运行,对排查及法院委派的案件在法院规范、监督下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导入街道平台,推动形成“社会调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解纷流程。
三是加强法治观念引导,培养群众法律意识。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调解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社区宣传栏、制作宣传标语、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优势。李沧区法院为虎山路各社区提供专业的法律培训指导,设立社区法律宣传角,定期或按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大对诉源治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切实提升了辖区居民法治观念。